近日,《蕪湖市海綿城市建設規劃(2016-2030)》已經市規委會審定同意,并于正式在蕪湖市住建委網站對外公布!
“海綿城市”是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是指城市在適應環境變化和應對雨水帶來的自然災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彈性”,也可稱之為“水彈性城市”。“海綿城市”能夠在下雨時吸水、蓄水、滲水、凈水,并需要時將蓄的水“釋放”并加以利用。
為實現海綿城市建設目標,蕪湖市在新型城鎮化建設過程中,轉變原有城市發展理念,推廣與應用海綿城市建設模式,實現經濟與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人與水系自然和諧共處,并轉變傳統的排水防澇思路和污染治理思路,讓城市“彈性適應”環境變化與自然災害。
建設原則
生態為本、自然循環、規劃引領、統籌推進、政府引導、社會參與。
總體目標
1.功能目標
實現“水生態良好、水安全保障、水環境改善、水景觀優美、水資源緩解、水文化豐富”的發展戰略,建設河暢岸綠、人水和諧的海綿蕪湖。
2.建設目標
通過海綿城市建設,綜合采取“滲、滯、蓄、凈、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城市開發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2017年,將70%的降雨實現就地消納和利用;2020年,全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標準要求;2030年,全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標準要求。蕪湖市建成區的年徑流總量控制率應大于等于75%,對應設計降雨量大于等于22mm。
海綿城市建設管控要求
1.管控單元劃分
根據地形地貌、排水分區,綜合考慮水系和路網對規劃區的切割,將中心城區建設用地分為6個海綿城市建設一級分區,94個二級分區。
2.管控單元建設指引
按照建設用地類型分為七類,并分別給出建設指引。
海綿城市適宜技術選擇
透水鋪裝、植草溝、雨水花園、屋頂綠化、植被緩沖帶、雨水調蓄池。
1道路規劃指引
道路各項低影響控制目標取值建議如下:年徑流總量控制率取值應50%~85%;峰值徑流控制目標(徑流系數)應在0.5~0.6。新建道路的綠地率應滿足以下要求:紅線寬度大于50m的道路綠地率不得低于30%;紅線寬度在40-50m的道路綠地率不宜低于25%;紅線寬度小于40m的道路綠地率不宜小于20%。道路交通規劃應預留低影響開發設施用地。
2綠地規劃指引
應依據城市總體規劃,提出建成區綠地率、各種附屬綠地率(如:居住區綠地率、公共建筑綠地率、重要功能區綠地率和工業園區綠地率等)、綠色屋頂率和立體綠化率等控制指標。
3公園規劃指引
城市公園綠地應結合周邊水系、道路、市政設施等統籌開展豎向設計,因地制宜地采取雨水花園、下凹式綠地、植草溝和小微濕地等措施,公園綠地內的步行系統、廣場和停車場等硬質鋪裝宜采用透水材料,新建和改建設施的透水鋪裝率滿足指標要求,提升公園綠地對自身雨水徑流的消納和凈化能力,并為周邊區域提供雨水滯留、緩排空間。
4城市水體規劃指引
城市開發建設過程中應落實城市總體規劃明確的水生態敏感區保護要求,劃定水生態敏感區范圍并加強保護,確保開發建設后的水域面積應不小于開發前,已破壞的水系應逐步恢復。應通過評估、分析徑流污染對城市水環境污染的貢獻率,明確徑流污染控制方式并合理選擇低影響開發設施。
5公共建筑規劃指引
新建建設工程硬化面積達10000平方米以上(含)的項目,應配建雨水調蓄設施,具體配建標準為:每萬平米硬化面積配建不小于500立方米的雨水調蓄設施。公共建筑的硬化面積應包括建設用地范圍內的屋頂、道路、廣場、庭院等部分的硬化面積,具體計算辦法為“硬化面積=建設用地面積-綠地面積(包括實現綠化的屋頂)-透水鋪裝用地面積”。公共停車場、人行道、步行街、自行車道和建設工程的外部庭院的透水鋪裝率不小于70%。當屋面坡度不大于15°時,可設置綠色屋頂。應根據建筑物的結構強度、景觀和內澇防治需求等因素,合理確定綠色屋頂的類型。
6居住小區規劃指引
新建建設工程硬化面積達10000平方米以上(含)的項目,應配建雨水調蓄設施,具體配建標準為:每萬平米硬化面積配建不小于500立方米的雨水調蓄設施。對于居住小區,硬化面積指屋頂硬化面積,按屋頂(不包括實現綠化的屋頂)的投影面積計算。當屋面坡度不大于15°時,可設置綠色屋頂。應根據建筑物的結構強度、景觀和內澇防治需求等因素,合理確定綠色屋頂的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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